上海沪祥租车保险责任
若租赁期内发生车辆出险,您需按照有关保险责任、车辆违章、事故处理的相关说明进行处理:
保险说明
沪祥租车为租赁车辆购置了相关保险。若车辆在租赁期间出险,客户可享受下表中列明的相关保险保障(具体投保险种需以生效保单为准),同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责任说明:
保险权益及损失赔偿分担列表
保险种类 |
保额 |
承租方需承担 |
保险公司及沪祥责任需承担 |
备注 |
车辆损失险 |
新车购置价 |
车辆损失中的绝对免赔额1000元 |
绝对免赔额以外的100% |
由于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其他保险事故导致车辆本身的损失。 |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 |
50万元 |
事故损失中50万以上部分的100% |
50万元以内部分的100% |
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 |
2、服务说明:
1、若车辆在事故中损坏需要修理,客户需: ①垫付维修费用(沪祥租车向保险公司实现理赔后全部或部分返还); ②支付车辆停运损失; ③支付车辆贬值损失; ④支付上表列明客户赔付额度内的损失; ⑤承担上表列明的保险责任额度外的所有责任及损失。 2、若车辆被盗抢或报废的,客户需支付租赁费用直到公安部门立案或车辆管理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 3、鉴于国家对车辆实行交强险浮动费率以及交通事故对于车辆商业保险费率的直接影响,若车辆于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客户需向沪祥支付相当于事故财产以及人员伤亡损失总额20%的违约金。 车辆造成损坏,客户还应向甲方加付相当于车损20%的车辆贬值损失。 4、当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于客户没有及时通知本公司或其他方面的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的,维修费用及其他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5、具体由办理租车合同为详

|